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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及药品
进口医疗器械清关
发布时间:2019-11-12   浏览量:67

进口医疗器械清关时需要提供的文件

1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效期内的进口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或进口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及《注册登记表》);

2、属于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》内的医疗器械,应当提供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(3C);

3、部分设备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【O证】;

4、设备的照片、铭牌、设备技术参数、最终用途、中文说明书等;

5、进口合同、箱单、发票;

6、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所需资料

(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5年,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应延续注册)

1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表

2、证明性文件

2.1 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生产地址所在国家(地区)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、企业资格证明文件;

2.2 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(地区)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,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,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(地区)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;

2.3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、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;

3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

4、综述资料

5、研究资料

6、生产制造信息

7、临床评价资料

8、产品风险分析资料

9、产品技术要求

10、产品注册检验报告

11、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

12、符合性声明

12.1申请人声明本产品符合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;

12.2自我保证声明(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)

其他资料

1、医疗器械进口免税条件

非营利性医疗、科研、教学单位用于身体的康复、科研、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,符合免税条件的可免征进口关税。

2、进口医疗器械免税申请流程

【1】先到项目主管部门申领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》,凭确认书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。

【2】减免税项目海关备案审批流程办理:

(1)申请单位提供减免税备案所需单证文件;

(2)申请单位填写《征免税证明申请表》,并到预录中心预录;

(3)申请单位持所需单证及预录表提交海关备案初审;

(4)海关进行三级审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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